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解释基本一致(略),所以,光从字面上解释意义不大。可以一眼看出的不同就是这两种行为的对象:“资”与“存款”,一个吸资金,一个吸存在银行里的资金。我不懂金融,不太明白区分这两者的意义何在。

不过,在法律方面,就可以看出区分的意义了。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都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两者是包含关系。意义何在呢?

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吸存款这个行为,到达一定的数额,有一定危害性即可入罪。而上面说了,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罪”。亦即,在所有的非法集资类型犯罪中,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数额犯罪,它是该类型犯罪的兜底条款(有非法集资行为,且数额较大,但无法以其他罪名定罪时,定该罪)。如果这个行为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亦即不想归还)、欺骗手段等等,才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非法集资处罚标准

·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个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该严厉的打击惩罚该行为人,防止第二次实施同样的行为。作为普通的公民,也应该时刻警惕,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让别有用心之人得逞。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寺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借款就是准备借,不一定将借款拿到手了。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离婚后还是有人过来要债的话自己应当依法偿还,除非可以证明债务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偿还的义务。不过,遇到恶意讨债、非法讨债,应该报警处理,以制止可能的犯罪行为,从而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有,《公司法》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一共有13项职责: (1)决定...


·合作社欠农民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借款时应该如何约定利率?
      在实际的借款活动中,当事人除了要约定借款本金,一般还会约定相应的利率。而且,只有约定的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来计算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具体而言,借款时应如何约定利率呢,也即借款利率怎么约定才是合理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借款时应如何约定利率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民...


·赠与后写下借条是否是有效的?
      赠与后写下借条是否是有效的?赠与后写下借条通常情况下是属于无效的,借贷关系和赠与关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赠与的话,不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所以借钱也是无效的。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