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在了解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这个问题之前,其实很有必要先搞清楚,究竟夫妻在外地是否可以离婚,而此时又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的目的。按照规定,夫妻可以在外地诉讼离婚但却不能协议离婚。那具体来说在外地要如何进行诉讼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这是夫妻双方在要离婚时迫切想知道的事情,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而离婚手续也会因为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

(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提出离婚一方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双方各自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这也与离婚的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已经知道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了吧,其实此时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本地诉讼离婚都是差不多的,但在确定管辖法院上面可能要稍微复杂一些。而在诉讼离婚中,经过法院的调解夫妻最终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因此即使起诉离婚最终也不一定就是被判决离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什么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很多的高楼大厦都拔地而起。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以前的农田土地被占用了,当然占用之后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您对于土地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地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法律规定实际上所确定的法院管辖的基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据合法的方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继而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我国的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广泛存在缩水的情况,也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更快,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权...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园区)。补偿标准:耕地:58380元/亩;菜地:64218元/亩;果园:64218元/亩;茶园:64218元/亩;精...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支付的诈骗案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有的时候我们被骗的金额并不多,但是骗子的行为仍然让我们感受非常气愤。有朋友会问,微信被骗一百元可以解决吗?我们可不可以报警抓住这些骗子呢? 微信被骗一百元的话我们是不可以报警解决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


·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征收土地,在征收的过程当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当然,最突出的困难就是政府和被征收者关于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发生一些争议。如果协商不了的话,甚至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我们国家关于具体发放标准也有着规定,很多人想了解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特种养殖道路征地...


·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一、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都有哪些? 买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的费用包括: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近几年,泰州的城市规模扩张很快,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搞建设。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也能保证以后的生活。补偿标准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一次,参考的依据是土地年产值。那么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回答...


·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证是拥有者对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证有限期一般为70年,那么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对于相关法律里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要年检,也就是说在70年的有限期间是不需要没年检验的,而且到期后会自动续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