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就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但此时作为当事人也应当了解清楚究竟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最终才有可能顺利的追讨回欠款。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1、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3、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4、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有哪些证据

以下是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在对债务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处理,并不是所有的都通过诉讼方式起来出来就是最好的。而债权人如果决定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来向债务人追回欠款,就一定要注意收集好充足的证据资料,写好起诉状。如果债权人证据不足,或者是证据没有被法院采信,将会给债权人带来败诉的风险。关于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供什么证据
      我们知道,打官司不同于协商、调解,它需要有证据的支持。这也就意味着,纠纷当事人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才有可能打赢官司,自己的诉讼请求才能被满足。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供什么证据呢?换句话说,进行债务纠纷诉讼要哪些证据?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求提...


·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程序是怎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程序是怎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者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这对于投资者是有利的,相当于多了一个投资选择的机会。因此,这种债券更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程序是怎样的?相信这是大多数投资者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是我们为您解答。(一...


·没有证据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证据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有人欠钱不还、但是又没有证据的问题,债权人要及知时搜集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债务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货物验收单据或者工道程结算凭证等,在多次催讨还是无效的时候,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内向法院起诉处理。2、如容果债权人...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侵占罪的入刑数额在司法解释中的标准是10000元,而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部分地方的立案标准则是5000元。侵占主要是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而前提是该财物是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还要非法占有人占有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在占有后...


·被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被人恶意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去法院上诉,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报警不管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填上诉表,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写,不能有虚假,否则法院调查出来会上诉失败。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一、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答案...


·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如果双方就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话,则一般就是认为属于无偿借贷。对于有偿借贷来说,其中的利息其实法律方面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法律对借款利息是...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为了使个人或企业经济更好的发展,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个人或企业经常会与多个人形成债务关系,随之而来借贷过程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也常有闹上法庭的可能。那么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是怎样的,债务清偿又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是,先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


·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怎么处理?
      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怎么处理?(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