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之所以是会出现这两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以及是否自首或者是有从轻的情节。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以上就是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基本上只要有自首情节都可以成为死缓,而且在缓期两年的过程中如果表现良好则可以减刑为无期,在缓刑期间如果还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减刑到15-20年。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本网站。


·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
      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本罪的,要数额较大才行,那么,多少的数额算是数额较大呢?刑法中对于数额较大并未作出明显的规定,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对数额巨大的标准也不同,例如,福建省的“数额...


·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因为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入罪标准是什么?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涉嫌职守罪,应当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因此,尽早会见律师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要是可以的话,家属自然会委托律师来会见,帮助处理案件。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情况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情况吗?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具体的犯罪...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刑法的了解,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犯罪,这不仅是防患于未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法律中规定该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一、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被告认罪后,律师一般不能进行无罪辩护,可以终止无罪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被告...


·如何确定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
      如何确定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


·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判缓刑的,两者没有直接联系,检察院批捕后的司法判决应当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不服的,可以抗诉。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警察何时抓人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警察何时抓人?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之后警察抓人的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故意伤害的这种行为的时候,警察就在现场,那在解救下人质之后警察就会马上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受害者是在案发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那公安机关也得先立案审查,最起码有了对方持刀伤人...


·拘役的概念是什么,判处拘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说到拘役,可能很多人会跟拘留搞混淆,但其实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那在法律上拘役的概念是什么呢?而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行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概念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