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所以常会引发纠纷。那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呢?在这些纠纷中,有些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有些去是不可以的。那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上家不过户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3、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

4、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6、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1、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4、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要求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的,只能与公房管理单位协商解决,不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房管理单位变更公房承租合同。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相信您都是从小就被教育,要有忧患意识,要学会防患于未然,而这些思想在买房活动中同样是可以适用的。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预防买房风险、买房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一.如何处理私家车与营运车事故?
      一.如何处理私家车与营运车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然后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可以按照合同当中所决定的违约金来计算,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醉驾驾驶出租车的处罚是: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 可以起诉商场,赔偿因商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找律师进行咨询。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就包括民事违约和民事侵权两类。 买卖合同...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逆向行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现实中出现逆行的情况也很多,而一旦被发现自然就要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那么一般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呢?作为有车一族其实应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房款。当然,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一般在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是交易真正完成。而现实中,要是卖方延期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违约,自然购房人迟延付款,也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


·汽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汽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1、补交税歀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申报报表。 3、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