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得不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当离婚时一方不愿离婚或一方在外地,或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就牵涉到在外地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又该怎么做呢?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异地离婚向有关法院应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三、异地怎么离婚  

(一)异地离婚起诉方式 

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异地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针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这一问题,我们觉得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管辖所在地起诉离婚,当然法院是否受理,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还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而定。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请登陆网进行咨询。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的生命动脉,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七纵三横的公路运输网络,其中,甘肃省是西北地区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按照设计规划需要对建设区域内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用,那么,...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
      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出让什么时候到期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土地出让年限到期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


·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一定要注意无论在哪里进行征地都有进行补偿,并且补偿还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这个合同是双方商议好的,不得存在欺骗行为,确保补偿款的总金额即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一、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多占的土地应当退回,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最新规定是什么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按...


·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


·征地补偿水沟要补偿吗?
       我们您对于征地补偿方面肯定都是有着自己一定的了解的,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国家是有着总体的大致的规定的。征地补偿关心我们很多人的合法利益方面,对于征地补偿的类型其实有很多,房屋土地青苗等等。那么征地补偿水沟要补偿吗? 国家《征地》法规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征地的批准程序: 1、...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关具体的补偿标准,要以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这是因地而异的。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书,这也是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证明。土地使用权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一起证明您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写好土地使用权书对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征地补偿产生纠纷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钉子户,出现这样的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征地补偿的时候没有让拆迁户很满意,产生很大的冲突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土地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