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
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认购书甚至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觉得房屋不好又想要退房。但毕竟不会允许购房者随意退房的,那究竟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
1、无证售房,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购房者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状况,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3、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合理期限仍不能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如果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书面通知购房者,没有通知的,购房者也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5、商品房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需要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不能仅凭购房者主观判断。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6、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当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7、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况,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可以退房的情况,怎么收集证据,对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咨询律师后再办理退房的问题,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买房后退房的流程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协调没有结果,再选择诉讼。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买房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买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买房者的借款合同。开发商支付买房者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买房者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买房者月供及利息支出。若买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买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买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至此,买房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买房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要么是符合法律中规定的退房情形,要么是满足了双方之间约定的退房情形,否则的话购房中要求退房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即使最终可以退房成功,但此时也是需要向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就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那么常州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呢?具...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而发放的房子,这种房子的三证同普通的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得进行买卖和转让。那么,安置房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给您答案。一、申请标准1、安置房申请书范本内容一 申请人户籍、居住时间、...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有,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等文件,拆迁实物补偿,返迁房屋面积包含公摊。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搞模拟拆迁,也就是开发商与原居民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标准可能不会完全一样,这样,...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如遇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及时向法院起诉,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买卖双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这期间,原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也就是说在大家都还没有办理产...
·购房合同签完后业主违约金什么时候支付?
一、购房合同签完后业主违约金什么时候支付?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通常在购房前是需要缴纳定金,在缴纳定金后发现不想要了,或者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或者交房面积与签约面积...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一、目前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一、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提前退租,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如果承租方因个人原因造成房屋设...
·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二手房是房产市场上的“香饽饽”,它因为价格较低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等优点受到众多买房者的追捧。但在一派繁荣之下,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时常出现。那么为了顺利购房,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1、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力等情况产...
·房子对于大家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
房子对于您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一时之间恐怕难以降下来。所以实际上很多人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住房问题都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因此只能将更多希望寄予在国家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房地产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在我们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因为房屋买卖的广泛,法律对于房屋买卖有着一定的规定以及要求,进行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书是必不可少的,对于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 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