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卖淫活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旦被抓住,自然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而此时就让一些人认为嫖娼卖淫的行为就是犯罪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二、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处罚种类及依据

(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

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

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

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

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例如向执法机关证明行政相对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等,这些都可以不适用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积极表现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北京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执法机关不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决定做出后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综上,您应该知道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而在我国不能构成犯罪,但如果在嫖娼的过程中伴随着其他的行为,包括强迫他人卖淫等等,则此时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即组织卖淫罪。这个时候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自然就是刑事方面的了。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在生活中,一部分人的行为活动,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以及财产的安全,这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本类罪犯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从轻处罚该怎么争取
      我们发现有的刑辩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为从轻处罚,可能此时被告人真的有犯罪行为,而要是可以争取到从轻处罚其实也是不错的了。而对于不同的犯罪争取从轻处罚的情形不一样,那其中诈骗罪从轻处罚该怎么争取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从轻处罚该...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都有哪些
      在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也是有具体的行为对象的,而这里的行为对象自然也就是指犯罪对象。相信您都知道笼统点说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就是公私财物,那详细一些的话应该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盗窃罪的行为对象都有哪些。 一、盗窃罪的行为对象都有哪些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会开庭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会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尽管说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具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其权力在行使的时候,也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的.比如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要求对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我国公安机关的侦办,有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罪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发现,单位多人都共同参与贪污,构成共同贪污罪。肯定我国法院会对共同贪污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依法进行定罪量刑,但是由于涉及共同贪污罪,在针对个人数额的认定上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


·危害公共安全罪要判死刑吗
      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失火罪应怎样认定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要有一定的主体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毕竟此时不知道具体的处罚对象是谁。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那一般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一般主体,凡达...


·故意伤害未遂无罪行为吗
      故意伤害未遂无罪行为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需要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伤情时,才会构成的,如果故意伤害未遂,未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