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签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入企业或组织后,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岗位和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分配相关的工作。那么,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为新康天河国际大酒店建筑土建安装工程安全员事项,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

1、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新康天河国际大酒店建筑土建安装工程完工;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贯彻体系要求、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4、制定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5、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处罚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8.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9. 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10.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11、完成与本职相关的其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

2、甲方在工程正负零后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的 70% 元,剩余部分在工程峻工验收后支付;

3、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四、违约责任及制约措施

1、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事情,由于乙方的原因或过失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上班期间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旷工、迟到早退现象等情况;首次以教育为主—警告;今后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如第四条第2款、第3款所列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吵闹。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新化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职能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上文就是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此份合同主体人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或不具有公权的劳动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需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且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等权利和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书能当作离职证明吗?
      在我们办理离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离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书能当作离职证明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的知识,供您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能当作离职证明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


·开始职场生活时。用人单位都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开始职场生活时。用人单位都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要赔钱吗?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么样责任?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作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需要进行资格考试的,并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呢?我们给你做了一些整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


·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一、工资分配的主要原则有几种 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为了保证国家对用人单位工资总量的宏观控制,《中华人民共...


·一、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哪些? 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仲裁前置,是劳动争议的一大特点,这也导致了劳动仲裁的数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遇争议去仲裁已经成为大众性选择,那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注意什么,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下面由我们带着您认识一下劳动仲裁。一、调研分析调研显示,在仲裁阶段化解的劳动争...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