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的主体不一样,其中法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从侵犯的客体上来看,其实这二者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大多数犯罪侵犯的法益都是不同的,这就导致了实际侵犯的客体不一样。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挪用公款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在对此罪进行处罚的时候,由于犯罪情节没有贪污罪那么重,因此量刑也要稍微轻一些。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一律不用偿还。实践中,要查明形成的债务是否真实,查明出借人的借款原因、经济能力、钱款是否实际交付,是否先行扣...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很多借贷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他们很多一般不约定利息,因此,他们很多人不知道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更不知道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款利息的约定,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至于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如何解决,下文会告诉您。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利息条款...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借五万块钱的借条可写也可不写,具体是否需要书写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若是要写,需要在借条之中包含以下的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了婚姻是自由的,婚姻法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人在双方的夫妻关系之间不可以强行的插足,就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插足家庭的小三,这些行为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关于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 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在离婚诉讼后...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2)、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产生,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要怎么办
      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款时,一般仅是打个借条,并且借条的内容写的也比较随意,如: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等。那么,作为出借人,对于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要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应该怎么处理约定不明的借款利息?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债务人都有延期还债,甚至是不还债的习惯,这也就是所谓的“债多不压身”,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延期履行债务是需要支付延期利息的。那么,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如何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


·借给他人钱要怎么约定利息
      相信人们对利息一词并不陌生。利息通常出现在银行存款和贷款之中。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对利息的约定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公民在借给他人钱时要怎么约定利息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借给他人...


·最好的兄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最好的兄弟欠钱不还怎么办?最好的兄弟欠钱不还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