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产生了借贷纠纷的,有的人可能无法提供借条,只有银行的转款证明。那么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当今社会,经济交往频繁,民间借贷纠纷多发,往往有一些当事人过来咨询,仅有银行汇款交易记录无借条能否胜诉?上海顺盈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对此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除了要证实汇款记录外,关键要证明该笔钱款的性质是借款,至于证明钱款是借款的证据,可以是借条,也可以是其它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作为原告,应当提供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其已履行付款行为等证明借贷事实的主要证据。
有些案件原告虽提供了银行交易记录,但仅能证明被告收到了款项,客观上起到“收条”的作用。单凭该收款凭证,原被告之间可能存在下列法律关系,如:(1)可能是原告向被告归还所借的款项;(2)可能是原告的投资款(如投资股票);(3)可能是双方存在某种交易事实原告的付款;(4)可能是被告向原告诉的借款;(5)可能是原告赠与被告的款项;(6)可能是原告的错误付款等等,不一而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按“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则,原告主张双方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应当就存在借贷合意并生效提供证据,该证明责任在于原告。只有当原告举出的证据达到的一定的证明程度,举证责任才转移给被告,被告才负有举出反证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明责任。如果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据,原告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被告,没有“证明该笔借款不是借款”的义务,其只要对该笔款项的用途加以合理抗辩即完成举证责任。那种认为应由被告举证否认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的观点,是不符合证据规则的。
现实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是很正常的。由于借贷双方关系亲密,出借人碍于情面,往往不好意思向借款人索要书面借据。一旦关系闹僵,借款人往往不守信用,拒不归还借款。此类事情屡有发生。由于缺乏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有力证据,出借人难以在法律上获得胜诉。故而,律师奉劝债主们一句: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好,向别人提供借款时,千万别忘了索取“借据”。如果民间借贷金额较大,最好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借款合同,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其实不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只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条件,即使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也是会受理案件。所以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其实当事人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判决是怎样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判决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代付款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吗
      借款合同在现代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在借款的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是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借款或者是不太方便偿还借款。这个时候人们就会选择一种比较方便快捷的方式,叫做代付款,也叫做委托付款。待付款的意思就是介入第三人,让第三人帮助自己还清付款。第三人通常来讲事与借款人关系...


·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款如何处理?
      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款如何处理?对案件侦查审判完毕后,对追缴回的款项,按被集资人的集资额比例,扣除案件侦破和审理的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被集资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一、什么是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拖欠货款。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替另一方还款的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般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行刑法对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一、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借款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这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人就应该遵守约定,截止到还款日期收款。 注意: 如果借条上并没有写明须还款的具体时间,并且借款人与欠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


·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处理方法是?
      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处理方法是? 俗话说,和钱有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了和钱有关的问题,我们往往都会很头疼,经常为这种事情而烦恼。这样的问题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债权债务纠纷问题。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解决方法,那么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处理方法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