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损,这就是不当减资。那么,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需要首先明确的是,公司的不当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公司债务发生之后,才存在减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因为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信赖基础是其与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所代表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发生在减资之后,则债权人的信赖基础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即使未来出现公司不能清偿其债务的情形,债权人亦不能以减资程序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1、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按照债权人的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时的法律责任公司不当减资的违法性主要在于其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在公司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减资信息披露义务时,其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行使债权保全权利;在债权人接到通知并及时行使债权保全权利但公司拒绝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时,同样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然而不当减资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公司股东具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何,《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笔者认为,一方面,公司在减资时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减资本身对该等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公司全体股东仍应以其减资前的出资额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的受益人是公司股东,因此,此时公司股东应在其减资范围内对相关债权人承担个别责任。2、不当减资后又转让股权的法律责任不当减资后又转让股权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股东本身存在出资瑕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后又不当减资的。对此,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9条规定,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与原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后又不当减资并转让股权的情况。对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蔡瑞贤等诉上海永典服饰工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中认为,“七名上诉人在明知锦瑟公司对外所负债务未清偿的情形下,仍旧通过股东会决议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向工商登记部门出具虚假的情况说明,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损害了锦瑟公司的偿债能力,故减资股东的行为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程序瑕疵的减资,对已知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则本质上造成同股东抽逃出资一样的后果,故原审法院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抽逃出资的相关规定认定七名上诉人在各自减资范围内对锦瑟公司所负永典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此外,即便部分股东已将持有的锦瑟公司股权转让给案外人,但也不影响其承担转让前的瑕疵减资责任。”公司减资导致对公司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增加,如减资过程中存在不当情形,减资股东在减资范围内不能免责,即使其进行了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综上所述,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不仅会损害公司自身以及相关股东的利益,使得公司或者相关收益股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减资时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告知债权人其减资行为。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全文是什么? 我们身边的公司是有很多的,公司的大小和种类一般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法就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事务公司的任何问题一般也可以通过公司法来进行解决。那么公司法的全文是什么? 公司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有时候,由于员工有些特殊情况,未与公司说明原因就连续三天不来上班。关于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我想有许多人都不太清楚。而若是公司连续三天不安排工作又将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么们一起来看一看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员工连续三天不上班 ...


·公司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司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公司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责任,即不承担法定义务或从事法律禁止...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一、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只要写变更时间就可以了;股东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引起股东权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如买卖,赠与,继承,公司的合并,分立等,公司性质的改...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作原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作原告?按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原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


·对公司而言,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
      对公司而言,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行政处罚会被记入企业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