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对于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同时符合了其他条件的时候,那么法官宣判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的判决。但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针对不同的主刑此时确定的考验期限不一样。那其中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但是此时也规定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的。至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就是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内,需要缓刑人员实际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就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伪证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作伪证的就一定会构成伪证罪吗?不一定。因为我国法律要求构成伪证罪的,必须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相应的做虚假证供的行为,此时对主体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那要是实践中确认犯伪证罪的话,伪证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305条之...


·涉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
      涉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罪犯应当如何减刑、减刑如何适用?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那此时可以获得减刑机会,一旦能够被减刑,意味着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就要比判决的刑期少。但很多罪犯其实并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应当如何减刑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非法集资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集资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如果是属于刑事类犯罪案件,但是又涉及到民事赔偿的话,民事赔偿运用到的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所以很多人都觉得非法集资虽然是刑事犯罪案件,但是犯罪分子是需要赔偿受害者的金钱的,自然也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那么关于非法集资刑事附带民事的...


·判断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拒执罪指的是在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而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职责。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如果情节严重者,会带来不良影响。一方面挑战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应作出严厉制裁。那么判断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一、情形严重的拒执罪标准: 根...


·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生活当中的有一部分犯罪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赌博而引起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赌博情节严重的话,不但会使自己倾家荡产,危害自己的家庭幸福,也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有赌博行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一、在...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


·刑诉法全文的是什么?
      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就是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也是法学学习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学科,它规定了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十分必要的程序,我国也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作为规范。而法律需要与时俱进才能跟上社会的进步,那么,刑诉法全文2017年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


·拿刀吓唬人拘留多久
      拿刀吓唬人拘留多久拿刀吓唬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下就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承担更多大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属于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需...


·1、刑事处罚
      1、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