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首页
环境保护
环境犯罪
行政诉讼
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
损害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资源纠纷
相邻环境
环境污染
非法捕捞
野生动物
非法采矿
盗伐林木
走私废物
犯罪拘留
刑事辩护
律师团队
>>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
·
南京市债权债务律师
·
鼓楼区债权债务律师
·
玄武区债权债务律师
·
秦淮区债权债务律师
·
建邺区债权债务律师
·
雨花台区债权债务律师
·
栖霞区债权债务律师
·
浦口区债权债务律师
·
六合区债权债务律师
·
江宁区债权债务律师
·
溧水区债权债务律师
·
高淳区债权债务律师
·
江北新区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导航
>>
南京市律师
鼓楼区律师
玄武区律师
秦淮区律师
建邺区律师
雨花台区律师
栖霞区律师
浦口区律师
六合区律师
江宁区律师
溧水区律师
高淳区律师
江北新区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标签
>>
南京讨债律师,南京债务律师,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南京债务清欠律师,南京要债律师,南京商帐追收律师,南京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南京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
南京经济犯罪律师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解答南京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南京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案发地
*
<<手机号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关于债务纠纷问题咨询律师
我替别人签收货物单,有付钱的责任吗?
·
关于婚姻存续期债务的约定。
离婚协议上注明不承担婚姻期间男方将现住住房抵押银行贷款的债务,并要求在签订该协议后男方归还银行贷款,并将该房产过户给女方。这点有法律约束力吗?
·
工伤咨询,您好,您好,因执行职务行为或者上下班途中机动车
您好,因执行职务行为或者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而受到伤害,视为或者按照工伤处理。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龄及其家庭成员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
·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 ,父亲没有能力还债
父亲没有能力还债,法院是否有权对儿子的财产进行剥夺?
·
唯一住宅可以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宅可以强制执行吗?执行标的是8万没有其他的可执行财产只有一所住房贷款还没有换完该房子80平米可以以大换小或以近换远来强制执行吗?
·
可强制执行唯一住房吗?,官司赢了被告只有一处贷款的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唯一贷款住房
官司赢了被告只有一处贷款的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唯一贷款住房吗?
·
所持债务是否算作公司资金?
两人合伙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业务开展,且其中一股东无出资(但占股份),请问法人向其他公司的借款记入公司应收账款类,所持债务是否算作公司资金?
·
寻找债务人,你好,你好,直接到她所在的县法院起诉
你好,直接到她所在的县法院起诉
·
欠债不?,欠货?200元
欠货?200元,还不止欠我一个人的,玩失踪?
·
借款时没有约定,债务人已给付部分款时应算做利息还是本金?
借款时没有约定,债务人给付部分款时应算做利息还是本金?
·
民事欠款,到执行庭了怎么程序追款
到执行庭了怎么程序追款
·
欠债不还,你好,你好,建议及时起诉维权,只要有她的身份证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维权,只要有她的身份证号就能查出身份信息。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咨询或面谈。律师事务所: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__省司法厅直属所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3057670467
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如何办理涉及注册商标的协助执行手续?
一、简要说明 人民法院需要对商标采取保全、强制过户或其他需要商标局协助执行的事项时,应向商标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方式 1、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2、人民法院将有关书件邮寄至商标局 三、法律书件的准备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商
·
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4.宣
·
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48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
·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审判实践中,应当立足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虽系不确定概念,外延较为广泛;但结合一般社会生活经验亦可把握其原则范围:一是生
·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
·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遗嘱执行人,就应当了解遗嘱执行人的有关知识。第一,遗嘱执行人的类型:(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无需按照《拍卖规定》通知其于拍卖日到场参与拍卖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权购买期限内明确表示行
·
债务抵销的效力
债务抵销的效力主要有: 1、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 2、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销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销的数额而消灭。抵销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1)自得为抵销时起,就消灭了债务,不再发生支付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4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
·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协助执行事项是指:一、禁止转让;二、放弃专利权;三、办理专利权质押等事项,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
·
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解答南京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南京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3057670467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www.nj48.net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