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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发生工伤后,企业会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好确定赔偿标准。有些职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他们又不想失去工作机会,要求企业保留其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仅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