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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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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金融保险律师解答金融,保险,银行,证券,股票,投资,外汇法律咨询,代理金融保险案件,为您解决金融保险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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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农村社保,农村有一项新的保险
  农村有一项新的保险,交15年,每年500,也可以一次性交文齐共7500.0055周岁后每个月开500多,面向农村公开交,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得到,这种情况属实吗?

·社会养老保险能退吗,你好
  你好,不可以退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保险合同纠纷咨询律师,交通事故发生后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车受损,保险公司确认了受损金额,但保险公司因没有提供修车发票而拒赔,有什么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 ,贵人;公司以前说帮助员工买社会保?现在要一次要回去说必须工作满24个
  贵人;公司以前说帮助员工买社会保?现在要一次要回去说必须工作满24个月才一次返?这个问题怎么办?

·为什么合同工和派遣工的保险基数不一样
  为什么合同工和派遣工的保险基数不一样

·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 ,司机把大车靠右停在国道上
  司机把大车靠右停在国道上,未打双闪,导致电动车追尾,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p>

·买养老保险,你好,你好,可能会,资讯社保部门
  你好,可能会,资讯社保部门

·工程劳动保险费和安措费法院有权冻结吗
  瓦房店一建筑工地欠我们租费两未还,经起诉保全后封了其银行帐户,但对方律师提出这两个帐户一个是劳动保险费专用帐户,另一个是安措费账户。要求我方解冻。请问律师应该解冻吗?谢谢

·1995年工作到现在单位养老保险不给办 退休金也没有
  我叔叔在那是1995年上班到现在什么他们都没办对这个我也不懂应该有退休金吧谢谢律师给我将近他现在58了想回家我们该咋办

·保险该谁来买单,我在物流公司做了一个月
  我在物流公司做了一个月,没有签合同。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又没有休息,感觉工作时间太长,我要辞职,公司说要扣保险费和服装费,我要求退衣服并且看保单,公司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公司帮我们买的保险要扣我们的钱还有衣服穿上了就不能退了。

·保险公司有没有垫付的义务?
  如果肇事司机没钱支付医药费,太平洋保险公司有没有垫付的义务?

·养老保险如何转,本人2002--2006年在山东济南上班
  本人2002--2006年在山东济南上班,06年7月到西安,把养老保险金转入了西安市尚浦路农业银行,但是没有在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09年到高新区上班,如何再把养老保险转到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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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知识: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补办程序,但本案中刘某玲通过信访的方式取


  •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____联系人_____发工资日_____     ┃  ┃  单位地址:_____电话_____ 厂休日______     ┃  ┠────┬─────────────────


  • ·离婚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


  •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议免除该项义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由职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计入工资发放,均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与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不符,属于无效行为,由此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2.劳动者以


  • ·保险理赔须知
      一、报案须知报案期限报案方式报案内容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保险期限、保险险别◇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出险车辆牌号、厂牌车型◇人员伤亡情况,伤者姓名、送


  • ·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支付生育津贴,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否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系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正、及时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做出如下解释:一、关于保险合同的一般问题第一条(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所称保险利益,即可保利益,应当是可以确定的经济利益。除保险法


  •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本条所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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