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对工伤赔偿中的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有所了解了吧,这其实也就是大部分人说的误工费赔偿。实践中,因为工伤赔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当事人要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上班一族对劳动合同一定特别的熟悉
      上班一族对劳动合同一定特别的熟悉,那么您对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具体的了解吗?解除固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因患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塬来工作或者别的工作,不但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还要另外补偿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1、首先要确认变更事项。 2、在工商局网站的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用户名、密码。 注:申请时一定要填写经办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照提示填写要变更的事项,填写完后提交,等待工商审查。 注:通常当天审查完,工商会根据所填写的内容,自动...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⑵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比如:深基坑、爆破; ⑤挂脚手架; ⑥吊篮脚手架; ⑦卸料。 ⑹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爬模、大...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其实装修时也有许多要遵守的 规定。就有许多人想问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


·变更劳动合同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
      变更劳动合同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在上海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居住证吗
      在上海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居住证吗?只有劳动合同也不能做居住证,上海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如下: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按照机既定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的,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不得交付使用。为了人们出行方便,各地都修建了市政道路,在该项工程施工前,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对验收的规定,制作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发生劳务分包纠纷,当然是及时找方法解决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再提起民事诉讼肯定要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