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盗窃罪数额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实践中经常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来盗窃财物,但也有公开盗窃财物的。而在对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时候,离不开对数额的认定。那么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数额如何认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中对盗窃罪数额做出了范围的规定,但同时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更为详细的数额规定。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规定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


·职务侵占派出所通知去派出所会被拘留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量刑标准,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会被拘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量刑标准,则不会被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看新闻报道时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公司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有着高额的利息,不久之后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别人已卷钱出逃。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罪,通过某个项目吸引群众,实为诈骗。那么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口角矛盾,以至于升级至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如没有造成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伤害,则一般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则属于犯罪行为,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一般来说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接下来本站的我们...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


·犯罪构成主观有哪些内容
      犯罪构成主观有哪些内容 一、犯罪构成主观有哪些内容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


·犯罪未遂与既遂得区别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与既遂得区别是怎样的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


·容留他人吸毒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