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1、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二、法院审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中明显是根据变造或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裁定量刑标准的,只不过,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变造或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划分标准,只规定了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由谁来承担?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针对未按照计划生育制度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在离婚后,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又由谁来承担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口...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一年申请执行,不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


·一般如何约定探望权
      约定探望权 1、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没有婚姻基础的婚姻最终也只能以离婚收场。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件牵涉到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依据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 一、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


·在夫妻离婚之后
      在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总是会议论纷纷,不少离婚的夫妻双方可能会想着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以免以后多次索要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多次支付太过繁琐,那么,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钱呢?本站我们将为您解答。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 一、办理孕妇保健手册所需证件及流程 1、结婚证 2、生育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孕妇已怀孕证明(曾经检查过的一些化验单B超单、病历本等) 5、流程:凡妊娠着于12周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