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您都知道的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但是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听过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却不知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如...


·沈阳市工伤鉴定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市工伤鉴定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市工伤认定需要去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伤残鉴定需要去辽宁省康复中心院。流程:1、工伤认定材料提交,2、受理或不予受理,3、证据的调查核实,4、工伤认定决定,5、送达与抄送,6、复议或诉讼,7、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工...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逾期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逾期赔付的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长期待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长期待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一、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么不...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一、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可以给,需要提交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把诊断证明书交由工厂提交给人社局;病历和片子有工伤职工在参加鉴定的时候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一、宁波保险误工费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宁波保险误工费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运行和经济的发展都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是一旦国有企业运行出现了问题,公司该如何处理和解决呢,该如何安排员工的去向的。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公司和企业都有自己的解决办法。那么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1、关于...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 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