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一)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已经履行无效合同怎么办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三)怎样判断合同无效
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
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的解答。如果居间公司不存在,那么所谓的合同也就无效,在履行无效合同期间所损失的财产等均可恢复到未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所以在找人帮忙时应睁大眼睛看清楚对方公司是否不存在,别让人有机可乘。如果对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有疑虑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公司的任何高层管理人员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我们就拿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人代表来说,普通员工可能会觉得公司法人代表是特别风光的,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规当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有着明确规定的。担任法人...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是对我国境内公司设立、经营等一系列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在实践中,对公司法的适用应注意公司法中的一些词汇的理解,如公司法中会规定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议应由半数以上股东通过,半数以上中的以上是否包含半数令许多人不解,下面我们通过以下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公司类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股东拥有者不同的权利,故而也就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知道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规定,那么,该项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股东变更后公司新章程是否需要股东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新章程是否需要股东签字?股东变更后公司新章程是不需要股东签字的,变更新股东之后的新章程不需要各位股东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


·非法集资追究公司责任内容怎样?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追究公司责任内容怎样? 一、非...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


·初创期企业融资流程是什么
      初创期企业融资流程是什么 创业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想法。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对于很多白手起家的年轻人来说,想要进行创业,首先就得解决企业的起步资金。在商务领域,对于融资,您都不陌生。初次进行创业,想要通过融资来获得起步,了解融资的流程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我们专门针对初...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


·被公司辞退有什么程序?
      被公司辞退有什么程序?被公司辞退,首先要明确原因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还是员工违反了合同或公司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员工工资2倍的赔偿金;如果公司认为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必须拿出合法依据和员工违反的规定条例,如果员工有疑义,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明向法院...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一、定义 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 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人合与资合特点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均属此...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