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际贸易订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订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订货合同范本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国际贸易订货合同范本。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所有的事物都不相同,我们在具体应用时一定要注意每一个事件的独特性,及时因地制宜的修改制定合理的合同,如果自己不能确定我建议您尽量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的一种措施。就房屋租赁来看,签订的肯定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老师有违法行为的,那么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没有违法行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才行。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规定的赔偿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需要备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有哪些 一、附条件赠与合同有效的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


·集体合同有什么坏处
      没有什么弊端,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签定是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双方达成一致,并不影响你正常自动离职的权利以及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 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一、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么? 合同诈骗能请求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