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对于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处罚,以兼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效益。规章制度要生效内容上必须合法合规;流程上必须通过民主程序;条件上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并不是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违纪如何处罚的规定也必须合理合法,避免用人单位以违纪的名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所扣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中提到,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员工应遵守的规章,详细而明确写进合同。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企业可按合同中的规定,让其缴纳违约金,但这并不是罚款。《劳动法》中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但不代表就能罚款。目前,并无法律授权其可在内部规章制度内设定罚款的条款,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对员工实施罚款的权利,用人单位该项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条款为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罚款,只在以往政企不分的时候才有法律依据,因为当时企业多少有点行政机关的性质,但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和用人单位地位更为平等,用人单位根本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不论是以‘罚款’的名义,还是以‘扣工资’的名义,也不论是扣罚五百元,还是五十元、甚至五元,都是不合法的。


·企业间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处理办法?
      企业间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处理办法?企业间经常会有经济往来,因此也总有几次欠债的情况。不过企业间的债务,要是不及时处理的话,就有可能造成企业资不抵债,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破产。那么您知道企业间的债务该怎么办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


·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而对此共同债务,你若单独承担后,可向丈夫提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 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头寸为正数时,我们称其为净债权国。净债权国并不意味着境外投资收益的优良。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直接投资、私人性质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为主体...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在生活中,我们会利用手中的剩余的闲钱进行投资理财。比如您会买一些保险、基金、债券等。当然,不同的理财产品所对应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关于债券有多大风险的问题也是当下许多人都想得知的,今天,就带您来看看有关于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一、...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离婚债务纠纷,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来进行解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1、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


·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可以采取按什么措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可以采取按什么措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债权并不会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夫妻离婚后债务司法解释实施内容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债务司法解释实施内容有哪些?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都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