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特征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权,而是要依约定数额(承包合同)将一部分收益交付与发包人,其余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所谓”承包”,其意义主要在此。由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对之并无处分权。

第三,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承包经营权的范围。第四,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该期限虽然由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但应当根据从事承包经营事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承包经营的期限。例如开发性的承包经营(如开荒造林),由于生产周期较长,需要多年的投资,期限可以长些。这既有利于土地的开发利用,也可以避免承包期限过长不利于对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会如何处罚?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会如何处罚?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都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我们来了解一...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征地工作程序的规定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


·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我国有时候由于修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会对个人私有土地进行征地。但是,并不是无偿进行征地的,国家会对被征地的人家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今天,我们就以长沙市望城县为例子,和您一起探讨一下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或者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必须是归国家所有,这一点都是您非常明白的,这是因为土地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产,在日常生活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18日到19日济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那么涉及到的关于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的一些规定是怎...


·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产证,还有一个的是土地使用证。那么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要的,过户需要将两个证书都过户了,不要求一起过户,可以一前一后,两个证书都过户好了之后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过户成功。 一、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第一:农村土地的价值问题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不少乡村发展的都很不错,也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开始入驻到农村。而且,以后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将和国有用地同价同权,这就意味着农村的土地价值上涨,农民现在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未来将会是一笔不小的...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期限为,自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另外再加3个月装...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相信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词不陌生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通过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俗地说就是农民家庭或者其他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对某片土地的经营权,那么作为中介物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 1、概念 农村土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