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或者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必须是归国家所有,这一点都是您非常明白的,这是因为土地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产,在日常生活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购买二手房的一些技巧和必须注意的方面:

第一,查明产权状况,最为重要。即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购房人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以及与人共享等,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一般来说,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此外,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围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的情况。对房屋配套设施的考察主要有:水质、水压、供电容量、燃气供应、暖气供应情况和收费标准以及电视接收的清晰度等。走访一下周围的邻居,对这里的环境和生活方便度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二,如通过中介找房,一定要会选择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时候可以约定出让的期限和出让土地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土地使用,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一、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流程是:需要携带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等待通知结果即可。 二、其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准之一,建设用地容积率越高其所能建造的房屋越多利润也就越高。但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也不是无限制的,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建设用...


·土地使用权和建造费用的关系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和建造费用的关系是什么 是组成与被组成的关系,因为建筑成本费用由城市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和材料工程费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一、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被继承人死亡时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该经常居住地为其死亡时住所地,不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其户籍地为死亡时住所地。 《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国企改...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可以根据规定,征收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为体现公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我们知道,征地补偿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长沙市立法机关为了能更好的约束行政机关的补偿行为,制定了长沙征地补偿条例。 一、长沙市征...


·土地被修路占了怎么办
      土地被占用修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一、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当遇到城市建设的时候,可能会被征用。通常情况下,征收土地由县国土部门发出公告。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村委会也开展土地征收,将土地转让给企业用于生产建设。村委会作为最基础的农村管理组成,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人被此吸引。毕竟,一般的商品房价格较贵,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像经济条件不好的,又急迫想解决住房问题的,往往会想到购买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山东聊城回迁房能买吗?现在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聊城回迁...


·小区房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房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