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其具有以下特征。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的成员,其中包括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包括其他村集体的成员,或者是本村与他村集体的成员的联合。在有些情况下,承包人也可以是非农村集体的成员。

从承包人的组成看,包括个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体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具有长期性

土地是一种可以永续利用的生产资料。经营者只有拥有长期稳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才有增加投入、用心养护、改善地力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为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的生产、开发周期都很长,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较长。短的几年,长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人对承包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1条第3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沙滩、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是不合法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


·在异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
      在异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和材料? 现代社会进步,科技发达交通也比较便利,相应的生活压力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很多年轻人选择在外地工作,在生活中很多人找到了自己幸福的归宿,结识了想要相伴一生的人,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都在异地该怎样结婚呢?这种情况结婚需要什么材料程序呢?下面跟小编一起...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般情况下,是和当地的政策相关的,我们在进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般情况下,是和当地的政策相关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每个地区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莆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养老保险方面 单位缴费比...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如下所述,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近这几年,我们的城市发展特别快,已经逐渐在向农村扩建土地,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国家征用土地的现象。现在的很多地区都出现征地的情况,但是政府会对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本文我们将以陕西为例子,给您介绍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虽然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中国的人口分布不均匀,东南沿海分布的人口密集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从而导致土地资源并不是那么充足。我国的土地是只有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所有权方式,出让与转让的都是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接下来请随我...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农村土...


·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政策,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可以分到土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进行的状况下有时候出出现个人土地被占用的情况,我我国相关法规有对此的详细规定和说明,那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