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没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这一句话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错的,如果涉及到征收宅基地上房屋的话,有2种补偿,第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也就是货币:离最近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置换:原地回迁不得低于1:1,异地安置要看区位价,这是说房子和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打包一起进行补偿。

第二、在城市规划区外,是房子和宅基地分开进行补偿,安置土地管理法,房子是重置成本价;宅基地政府要不换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如没有地的话,要货币补偿,因为您有宅基地,虽然是归集体所有,但是您是有宅基地证,您依法享受的,政府给您一次性拿走,那需要给您进行补偿,按照每平米。每个地方价位不一样。

宅基地补偿包括以下部分: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价值。

2、装修装潢补偿。就是室内的专修,就是房屋内所有不可以搬走的装修费用。

3、附属物补偿。包括院子里的树木等,

4、搬家费。请搬家公司搬家肯定会有费用的,这部分费用是由拆迁人来承担的。

5、临时安置补助费。拆完房子以后,会有一个过渡期的,这个时期租房等费用也是由拆迁人来承担的。

6、搬迁奖励。有的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的搬走,会设置一些搬迁奖励,但是这些奖励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7、院内土地的补偿。除了房屋占地的补偿以外,院子也是要补偿的。

具体的补偿情况,还需要看当地的情况而决定,国家在不断的发展,我们作为老百姓应该响应国家的好的政策,这样国家才可以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惠农政策,当然面对那些不法之人,强拆强为的行为,我们必须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能让这些歹徒逍遥法外,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前提下,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自己。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更是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对于在连云港市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应该是他们比较想要知道的,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一...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


·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算是违建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


·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吗虽然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当地的行政机关,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在与民事主体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之后,将该面积的土地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范本 ...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云讼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薛城区将很快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区域农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的,可以致电云讼拆迁律师团(010-51656635)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而我们的一项合法权益,其在继承方面也会经常出现纠纷矛盾,我们应该了解关于其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应怎么理解呢,下面我们就进行一些说明...


·用土地使用权证能贷款吗?
      用土地使用权证能贷款吗?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居民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也是我们处分土地使用权的基础。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我们对土地使用权的利用方式也越来越多。那么,用土地使用权证能贷款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 ...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您都知道,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生活的,但是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周围的农村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果是荒地被征收,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荒地征地补...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不能买,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


·在何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在何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和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宗地出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