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二、怎样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应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有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草率的签订合同会让人追悔莫及。那么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违约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进行介绍。 依法成立的合同,...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是5000元以上。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行为包括: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如下: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一、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不想续签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后原合同自行终止,可以直接办理退工。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将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有关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一、解除合同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知,...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那么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以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为例,为您介绍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


·一、没签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