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结婚证未婚男女同居犯法吗

没结婚证未婚男女同居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此时,对于形成事实婚姻的婚姻状态,法律是给予保护的,此时的未婚同居并不违法。而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二、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做了明确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的认定不能以同居时间的长短来判断,主要看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且时间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在此后发生的,都按同居关系处理。未婚同居有可能是认定为事实婚姻,当然更多时候则是因为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目前我国既未给予保护,不过也没有规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同居关系中,男女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也无法按照夫妻关系对待,彼此的权益也是可能受到损害的。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


·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在婚姻按揭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且还不需要提供担保。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


·我国国家当事人再审可以上诉吗
      在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首次上诉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时处理的过程便是属于一审,但若是当事人对于相关审判决定不满的也可以进行再次审查。那么,您是否知道再审可以上诉吗?按照相关规定,二审再审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结婚后给的彩礼离婚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


·单方面离婚诉讼怎么写
      单方面离婚诉讼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割的财产,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答复,双方可商议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


·离婚与无效婚姻区别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