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一般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一般紧急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认定紧急避险是有条件的,如果符合紧急避险条件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才不构成犯罪,才不承担刑事责任。若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将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紧急避险行为通常都会造成第三方合法利益损失,可能是人身伤害,也可能是财产损失,原则上紧急避险人,应当赔偿第三方的损失。


如果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倘若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行为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适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紧急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还是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三、避险起因


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一般来说,造成危险的原因是以下这些:首先是人的行为,而且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前面已经说过,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其次是自然界的力量,例如火灾、洪水、狂风、大浪、山崩、地震等等。三是来自动物的侵袭,例如牛马践踏、猛兽追扑等。在以上原因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紧急避险。


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


我国的法律法规也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各项权益和行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国家、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危害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来实行紧急避险,如果在紧急避险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不会构成犯罪乡委。当事人也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崔某某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出庭参加庭审。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名成立。现对其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怎么判刑?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


·诽谤罪具体事实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诽谤罪具体事实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


·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起诉环节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阶段,即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就是案件进入检察院,这阶段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也会对犯罪嫌疑人人进行讯问,还会讯问证人、被害人等。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足,一般会退回补充侦查。如果证据充足,事实清楚,就会向法院提起...


·涉嫌网络诈骗被判刑多久
      涉嫌网络诈骗被判刑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打架斗殴行为,通常比两人斗殴更容易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团伙斗殴所构成的罪责相对更大,受到的处罚更重。那么具体来说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需要受到何种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于不用服刑,如果违反缓刑考验期的固定,罪犯还需要执行原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


·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
      当代社会,并不是人人都懂法,一不小心犯法了总是会涉及法院判决的刑事处罚或是民事处罚,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可以由原审当事人或其他亲属提出申诉的,但是您了解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虽然贪污、受贿经常是一起说的,但其实这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贪污罪与受贿罪。在犯罪主体方面,这二者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同时损害的往往也是国家、集体的利益,但从本质上面来看还是不同的,那到底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包括哪...


·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人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话,需要进行法院的判决,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好要请一个律师为自己代理,因为律师他所拥有的一些权利比较广泛,并且专业知识也比较好,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