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及庭院用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因为土地是国家资源,是国家所有,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因为地随房走,所以也是可以对土地有居住权。也就是指的是女儿可取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本村农户向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农户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经营权,经营权的土地是不能由子女继承的。只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才可继承。但是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承包人取得的因为承包产生的收益,继承人是可以依照继承法来继承的。总结来说,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继承农户土地承包的收益。如果承包人死亡,则规定其继承人在土地承包期间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此规定不分男女继承,都同等有效。

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的继承也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的。

(1)承包地每人都有份额,因为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农户去世后,不需要继承这个流程,父母留下的土地,儿子和女儿都是继续耕种即可。

(2)如果该农户上的人口全部去世,但子女已经独立分户了,那么该土地收益是可以归子女的。如果去世的农户的女儿起初没有分到土地,而且她的户口在本村集体中,则该女儿是正常且优先优先承包权的.权利。

关于农村土地女儿继承的具体情形,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女儿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希望对大家能够起到帮助。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通过土地出让拿到建设用地后,要支付一定的用地成本,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各地国土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情况、居民年收入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税的标准。那么,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


·信用卡诈骗报案地是哪里?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极为普遍。但是现在有很多犯罪分子把犯罪目标定到了人们使用的信用卡上,骗术更是层出不穷,有很多人都经历过信用卡诈骗。如果发现自己陷入了信用卡诈骗中,被害人应当立刻报警。那么,信用卡诈骗报案地是哪儿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土地租赁合同书怎么写?
      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租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租赁,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主要包括国有土地租赁,集体土地出租,划拨土地出租几种,将为您提供土地租赁合同书样本,以便您使用。 土地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甲方):____ 承租人(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参与到商铺租赁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而发生一些纠纷。而要想避免纠纷的发生,那自然要知道在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大部分买卖合同都是有一个或多个明确的履行地的,对此,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也有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而实践中,当事人如果选择自行约定履行地的话,那么此时该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根据《...


·花园土地使用证权证有无的区别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房子的类型也是不尽相同的,比如普通的楼房,还有一种可能是大众都比较的喜欢的,那就是别墅类型,不仅整体住房口比较大,而且看着很大气,环境特别优雅,尤其是带花园的那种,这就会涉及到花园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来说有土地证在动迁时,花园部分也可获得补偿,无土地证只能补偿...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因为土地的相关问题而产生矛盾,特别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土地出让金,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由谁缴纳,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缴纳,对于这些问题,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都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南宁市土地使用出让金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