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一、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条件有哪些?
1、注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合同卖方(乙方)进行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是什么?
1、技术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式三份。
三、技术合同登记办理程序
1、首次办理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开发区登记点进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基本信息注册,同时获取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陆“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技术合同基本信息;
3、到开发区登记点提交登记所需材料;
4、申请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认定合格后,属于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申请人凭“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事项。
四、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的几点说明
1、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原则上应采用科技部示范文本,如未采用需补充示范文本,受托方(乙方)签字即可,并加盖骑缝章。
2、进行登记的技术合同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的合同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3、技术合同中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明确,所有权(软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甲方)或双方共有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4、进行技术转让合同登记时,需根据不同合同标的提供相应附件,涉及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权转让备案证明等;新药类技术转让需提供新药证书、药监部门的批件等;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该技术为成熟技术的证明材料。
5、须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认定登记。
五、为什么要办理技术合同登记
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可核定企业技术性收入,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技术合同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和登记程序构成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需要去特别关注的部分。天津市出台相关办法,是为了规范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合同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有可能会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能会约定保证金,保证金是独立于租金之外的,其实就是提前放些钱在出租方,一旦承租方违约或者损坏物品时,防止承租人逃脱赔偿责任。关于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的内容,请你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保证金在合同...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要写成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如今集资诈骗在民间借贷中呈现高发趋势,不法分子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时,往往会和出资群众签署一份资金借贷合同,里面会规定利息、还款日等条款。于是不少人会将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混为一谈。那么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
      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签订合同时基本上所有人都会遇到的事情,不论做什么事,签订合同都是保障双方利益的一个有效途径,而相应的,也会有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完成,所以,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走进:一、“迟延履行”违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的合同在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不能撤销,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要想弄明白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我们首先应该了解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形式,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很多。在合同中,一方违约,会产生许多不同的违约责任形式,那么这些违约责任能否并用,也就是说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有哪些呢? 一、采取补救措施与其他责任形式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