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五)土地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依据[1995]鲁土籍字第11号文件规定。

(六)土地使用证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简装本每本10元。依据计价格[2001]1734号文件规定。

(七)土地租金:划拨土地补办租赁手续,根据用地性质和土地等级按每平方米1.04—6.59元收取;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按照用地性质,以租赁合同额的15—25%的标准收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按照实际用途的土地纯收益之差收取租金。依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泗政办发[2001]50号文件及县长令规定。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能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的开发利用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出让土地届满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住宅用地使用权在约定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5.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土地使用者有权将其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中国使用土地是需要进行申请得,取得土地得形式有很多种,有划拨得方式有缴纳出让金得方式,不过每种方式都是不一样得,不同得土地会根据情况选择方法。土地使用不但要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还需要进行缴纳其他得费,具体费用是根据取得土地得方式进行计算得。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


·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颁发了保护森林等法律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若国家机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森林面积,若征收的自留山,或者是森林管理部们的管辖范围之内的森林面积,是可以按照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国家征地...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时的价钱与土地原价不符,是否需要缴纳差额所得税呢?下面我们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出让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给他人,他人并向土地的原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在农村还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呢?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一)协议; (二)招标; ...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 现代社会,存在许多商住房,您都知道,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是有规定的年限的,既然有年限就肯定会有到期的那一天,那么,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二、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又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 (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能得到哪些具体实惠?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能得到哪些具体实惠? 1、把实际情况搞清楚了 中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承包农户,家家都有土地,这块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顺应当时大家的要求,进行远近搭配、厚薄平摊,尽可能公平,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农户承包地面积到底有多大?东边、西边...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 整栋楼(或小区)的土地证,是房屋开发建设时,国家出让给开发商建设的。一旦发售,就意味着该土地证(大证)分割为小区范围内的若干个土地证(小证)。这若干个房屋的小土地证面积之和就是当初开发商的大土地证面积。所以你办...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征地的现象发生,但是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相关补偿标准,那么接下来的我们来给您介绍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一、常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