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最终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之前,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在另一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财产转移出去或者说转移给子女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因为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另一半分共有财产,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转移财产最终会让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

·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孩子的,也要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决定,并且规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是由没有支付抚养孩子一方承担的,而有些家庭并没有生育子女,在分割财产时需要对女方适当照顾。那么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男女...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会产生什么影响?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不同意离婚可否追究重婚罪?
      一、不同意离婚可否追究重婚罪?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从而达到解除婚姻,终止夫妻权力和义务的一种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若判定夫妻间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离婚最终要通过法律程序拿到离婚证才算离婚有效。重婚,重婚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则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男主是女主的监护人后来结婚了是否可以?
      一、男主是女主的监护人后来结婚了是否可以?需要被人监护的要么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不符合结婚年龄要求的,如果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且与对方无近亲属关系或没有禁止结婚的条件,是可以结婚的。如果对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有的人为避免日后麻烦,因而在离婚确定了孩子抚养费数额之后,选择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否是法律所允许的呢?毕竟随着孩子的成长需要适当的增加抚养费数额,而要是一次性给付了,日后是不是就不能增加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是...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