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名合同物权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有名合同物权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一、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包括《民法典》分则规定的下列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5、融资租赁合同
二、《民法典》中对有名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八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民法典重视的不是合同的形式,而是公示公信原则。就是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登记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很高,很多情况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关于有名合同民法典中对招标以及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这方面的合同做出了具体规定。我们提示您在进行具体操作时一定要对要进行的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增进了解,避免违法为事。了解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所谓合同争议的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作出裁决。 仲裁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一、如何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您是不是以为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期限限制呢,其实《合同法》当中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高期限是几年?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


·食用油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食用油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一、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实践中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种情形: 第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直接订立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人与...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一、是否可主张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一、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只需要一方告知即可。 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