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欺诈应该怎么处理


一、商品房买卖欺诈如何处理?
目前来说,法律对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二、商品房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者广告中承诺的事项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2、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的。
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所有权),而且对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危害甚大。依法开发、照章开发,是法律赋予开发商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证照且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仅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也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3、房屋面积缩水,短斤少两。
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将可能直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短少部份的资金)。由于房屋建筑强调严格按图施工,因此,面积短少,只能是开发商故意所为(因政府规划改变除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设定的3%的误差允许值,对于短少面积超过允许值范围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欺诈。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
房屋建设和装修涉及的用材种类繁多,各种材料优劣及价格相差悬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形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仅造成房屋及装修质量低劣,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明显不对称,消费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损失,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到住房的安全。这种情形可以分别处理:如果材料低劣但不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和使用的,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份(如使用劣质地板),可以判决双倍赔偿;如果使用的基本建材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问题并难以修复的,应当判决按整套房屋的价格双倍赔偿。在出现欺诈的情况时,对购房者的利益很大,自然作为购房者也就要及时识别出对方的欺诈,如果能够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话,此时还可以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对方的刑事责任。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您在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选择最物美价廉的买。对于追逐利益的卖房者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更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所以,买房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甚至会不惜违约。那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疫情延迟还房贷怎么弄?
      疫情延迟还房贷怎么弄?疫情延迟还房贷可以通过查询自己所借款的金融机构,是否出台相关的延迟,还贷款的一些政策,紧接着就是领取相关的表格来进行填写,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身份证明。二、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疫情上不了班可以通过申请延期还款这种方式来进行。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


·新婚姻法+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必然要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处理。我国《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时各个事项都作了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但由于房子的情况较为特殊,不能将其单纯认定为共同财产,所以它的分割经常会引...


·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二、国家赔偿标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呢?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时房子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有非常明确的...


·婚前买房需要去公证吗?
      婚前买房需要去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如...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房屋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就可以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