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

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

土地使用证的通俗定义就是说你有权利使用这个土地的凭证,再说就是你使用这个土地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土地使用证要交钱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需要交纳费用的,但是根据情况不同,交纳的费用也会不同,具体的情况请看下文中的内容。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区别不同的情况:

1、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则除出让金部分不用缴交外,其他收费同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上文中还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具体程序以及需要的东西也进行了整理,这样如果有读者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就更加方便快捷了,不需要再去走弯路。当然,如果遇到了专业的问题,还是要来请教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最好的建议。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1)该收入须有合法证明。有些受害人的收入虽没有完税证明,但并不能说其彻底丧失合法性。另外,采纳“合法证明”标准,并不否认要求一些高收入而主张误工费者须提供“完税证明”。两者不相矛盾。因固定收...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代步工具也是越来越多。法律对于酒驾一直是禁止的态度,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


·交强险过期晚交会有处罚吗?
      交强险过期晚交会有处罚吗?现在我们都知道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缴纳的保险,是机动车的基础保险。其他保险可以不买,但是出了交通事故责任都是自己承担,没有保险公司给你赔偿。但是交强险是必须买的,作为必须购买的保险,如果交强险过期晚交会有处罚吗?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一、交强险过期晚交会...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性记三分的,当然这个分数是可以累计进行计算的,如果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违反交通的规则的话,累计到12分的话就需要重新学习了。 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
      在日常的生活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们出行选择私家车。随着而来的是各种原因出现的交通事故,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者因伤残致。那么您是否知道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抚养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算工伤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的,同等责任(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车辆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之后,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等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初步设计及概...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一、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复议?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天津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是否全赔
      天津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是否全赔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你写一个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了,我们保险公司后期会向致害方代位追偿。另一...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会涉及到签订合同、交付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等等流程,而其中有的人就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到钥匙,但其实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一、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代理词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代理词怎么写? 交通事故伤残代理词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的写法是: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