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二、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明确多少,而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收入和发展水平来进行界定,一般情况下,需要当地政府机关部门结合民众的实际和收入水平,制定一个合理的征收标准,然后向社会公示以取得征收标准制定的合法性,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很可能会由于财产的分配而引起争议。通常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会由双方共同分割,但实践中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 一、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可能的保存好...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其实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诉讼离婚法院在立案后都会通知当事人的。诉讼离婚是需要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


·一、家族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族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写作内容...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先分析一下法院怎么才能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会出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错误而对我们的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在发生执法人员执法错误造成执法失误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国家赔偿来弥补损失,但是对于国家承担责任也是有条件,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资料罪的概念是什么?
      很多人员在我国某些重要部门从事相对保密的工作,对于工作和资料的保密性是工作的首要原则,但是在我国社会中往往出现泄漏秘密的事件发生,损害了国家利益。很多人想知道非法持有国家绝密资料罪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持有国家绝密资料罪的概念 非法持...


·一、父母离婚可以分子女的财产吗?
      一、父母离婚可以分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小孩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小孩合法吗?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暂时失业或是没有收入,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目前没有收入,可以按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


·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双方已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不能中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子女作为生活与教育的基本费用。那如果子女已经上了大学,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说明。 一、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未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