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生效吗?

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生效吗?怀孕离婚约定抚养权不生效,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没有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则不用办理离婚的;涉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的,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处理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在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怀孕的夫妻因为感情方面所导致破裂,所以必须要采取离婚的那种方式,所以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也在怀孕期间当中做出了约定,但实际上这种月经是不发生效力的,必须等孩子出生之后才能够决定。


·离婚要不要双方结婚证?
      离婚要不要双方结婚证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离婚后一方怎样夺回抚养权
      父母通常情况下都是喜欢孩子的,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在离婚之后只能有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和孩子生活在一起。那么如果对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怎样夺回抚养权呢。法官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时候又会主要考虑那些方面的问题呢。 一、怎样夺回抚养权 你得有稳定的收入,最好能证明孩子跟着...


·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孩子往往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作为男方,可以享受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女方拒绝男方看孩子,商量不成的话,男方可以发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军人离婚转业费如何分割,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军人的转业费也非常的可观。因此,对于军人离婚时转业费如何分割就成为军婚人士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那么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对转业费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军人转业费,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转业费是对将要复员专业的...


·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吗?
      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吗男人离婚后索要财产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


·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孩子比较小的话,会归女方抚养,这个时候,经过男方的同意,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而女方抚养孩子要花费一定费用,按照婚姻法规定,男方要承担部分抚养费用,数额及结算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


·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职务性标准实际上就是国家赔偿构成要件其中之一的职务行为,而在我国,这一构成要件是指国家只对侵权主体实施的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即致害行为必须是与执行职务有关的行为。所谓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或不履行其职责...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什么?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案由是: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如何解读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
      如何解读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之后,如在财产等很多方面夫妻将共同面对,但是这也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由于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欠下巨债,债务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此时就会对妻子不利。所幸,根据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妻子在这种情况就可以得到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