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二、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
综上所述,要式合同的内容必须是法定的,要具备特定形式,而格式合同只是一方确定合同内容,对方可以同意或者否定,没有法律强制性要求。这就是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一般来说,要式合同的内容要比格式合同的内容要来的严谨。

·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
      在现当代社会,时间是一个很宝贵的概念,当然在诉讼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诉讼实效性,其中包括合同诉讼时效,它是通过时间效应的规定促使债权人必须积极、主动形式债权,从而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普通诉讼时效时限  依民法通则...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说双方当时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了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合同”也开始走进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但近些年来合同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需要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界定。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


·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什么人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在我们与他人谈合作的时候,最有效和最基本的证据就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由于太过信任对方或者因为自己大意没有认真查看合同里条款,以至于签订好合同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那么合同诈骗防范应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您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当事人会利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而自己在活动收益后通常会主张合同无效等。非法集资行为也是十分常见的,有些企业单位会以融资的行为发行股票进行集资。邮册可看出来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对于抗辩权,相信您多少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有很多不同的种类,其中合同的抗辩权就是这一类,并且应用是比较广泛的。对此,可能很多人会产生疑问,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详细的进行介绍一下,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旅游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表现有哪些?
      旅游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表现有哪些?旅游合同纠纷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表现形态为:(1)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导致游客人身伤亡,如未按约定提供旅游空调车,提供破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伤亡;(2)导游未尽职责,带领游客参加危险旅游项目,造成游客人身伤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