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很多时候收养孩子的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进行收养的,当然,这还需要想要收养孩子的夫妻满足一定的条件。但实践中有的未婚男子也想收养孩子,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怎么解除收养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以达成解除协议为原则,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解除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为收养人的未婚男子,只要其能够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其实不管是谁,想要收养孩子的,那么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只不过,相对来讲可能夫妻能够比较顺利的办理收养。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无关,父母无权处分孩子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原则是什么?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


·婚前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时系民政局备案登记,但不是公证,如果要公证应当去公证处。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可以。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或者十岁以上,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


·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以年为单位来实际支付抚养费,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就是比较困难的问题。由于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统一为您解答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的问题吧。 一、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


·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的话,那通常就是均等的来分割财产,但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而选择进行隐匿和转移财产。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对普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对军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婚姻与军婚,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面几乎是一样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离婚协议书要交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夫妻的离婚协议书由谁来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夫妻协商一致都可以作为书写的主体,或者委托律师也可以写离婚协议书。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自愿签字就可以。谁写都可以,最好请专业人士起草,以防出现法律漏洞。2、如协议不成,...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提起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


·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公检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其中有违法程序,或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的话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核以后可能会仍然作出批准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所以很多人针对这种情况,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