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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 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合议庭在庭前会议上重点抓二个环节工作:一是抓好证据环节。



合议庭通过对控辩双方提供 的证据进行询问、核对和审查,使对有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有一定了解,从而明确庭审的重点核查对象,为合议庭有效驾驭庭审打好基础。二是抓好争 议环节。在明确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的同时,对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事实或证据分出轻重先后,征询控辩双方意见,明确庭审争议焦点,既使合议庭对如何开展法 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做到心中有数,又使控辩双方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确保法庭顺利查明案件事实。庭前会议结束后,合议庭成员根据个案情况及时对案件中一个或 几个罪名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并就各人分工中涉及对案件定性和证据上可能有争议的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庭前准备,确立正确的讯(询)问策略,共同研究庭审方 案,改变以往那种“合而不议”的现象。



通过实行庭前会议制度,实现了法官对控、辩双方的“五指导”,即参诉指导、陈述指导、举证指导、质证指导和辩论指 导,强化了案件审判的“四当庭”,即当庭讯(询)问、当庭辩护、当庭举证和当庭质证,使合议庭有效摆脱庭审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专注于指导庭审活动,提高了 庭审质量与效率。



凡是在侦查、起诉过程中获得的与案件指控事实有关的证据 材料,都属于证据开示的范围。开示范围以和指控的事实具有相关性为标准。这样,凡与指控事实无关的,如在案件中调查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所形成的材料、调查 被告人的其他未经起诉的问题所形成的材料、调查被告人的有关问题但获取的没有证据意义(无论就指控还是辩护而言都没有证明价值)的材料、诉讼过程中侦查起 诉机关内部的非证据性工作材料等,都不属于证据开示的范围。对诉讼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以及对其他案件的侦查可能造成明显损害的材料,检察机关可以不予开 示。就辩方而言,基本要求是,凡是辩方准备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都需事前向控方开示。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


·提起刑事上诉的主体有哪几类?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权,...


·简易审案件适用范围
      简易审适用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能判刑三年以下的案件需要简化程序的应适用法定简易程序;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也不采用简易 审。主要理由是案情重大,刑罚极重,为贯彻“慎刑”要求,不宜采用简易审程序。从刑事司法的国际标准看,对重刑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强调程序...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 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 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处理决定。
 
      (一)审查的内容

...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 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单位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的人明显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 : 其一...


·诉讼回避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


·法庭调查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证人出庭作证;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签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独立的阶段。
  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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