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疫情期间正常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正常发工资吗?疫情期间按照不得低于本市工资支付规定明确的生活费标准支付,通常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80%,也有个别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公司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无法获得相关收益,所以可以存在无力支付员工的工资待遇的情况,公司企业也应当充分考虑这种情况,可以协商与劳动者缩短工作时间,并减少工资支付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待遇。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加利于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可供您参考一下。一、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


·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工程往往都是大型的工程,这种类型的工程对于质量把关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造成了不利影响非常的大,但是出现质量事故之后,我们也要区分事故的等级,毕竟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罚不一样,那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呢?请看下面讲解。 一、市政...


·拒绝加班是违反劳动法吗
      不违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一、申请工伤法律援助的时长多久能下来? (一)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在我们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及时尽快的和公司确立起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那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劳动关系中的实际问题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法...


·一、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要赔偿吗?
      一、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要赔偿吗? 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