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省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综上所述,在江苏省干活的工人,因工受伤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鉴定。根据江苏省工伤鉴定标准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级,其中一级工伤最为严重,构成一级的,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工人可以拿到一大笔伤残补助金,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额外的补偿。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


·过退休年龄后上班的劳动合同
      过退休年龄后上班的劳动合同 ,超过退休年龄上班也应当签订劳务关系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劳务报酬,以及劳保待遇,退休以后工作的应当依照劳动部关于劳动制度通知,应当与单位签订协议,即劳务关系协议,签订协议,有利于双方履行责任和义务,便于解决争议。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


·一、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
      我国劳动法可以强制周末加班吗?不可以,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不得请假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的。根据《劳动法》以及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 (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从而得到奖金?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将有助于你选择公司的类型,每个公司所能...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没有成年的孩子需要父母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也就是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是存在的,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正常产检请假扣工资吗?
      正常产检请假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 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


·停工留薪工资该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停工留薪工资该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工伤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之上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