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有关对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有关对策:
1、建立规范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
建筑企业应建立统一、规范的责、权、利相并存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该体制是在规范、统一以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指导下形成。施工项目的经理部门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其是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独立实体。而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则是工程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因此,对于各部门以及各员工的工作范围与职责,均应明确划分,给予一定的权力,使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其职能。贯彻落实各个阶层,逐级负责,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逐渐形成完整的体系,形成责、权、利并存的管理体制。
2、加强成本核算的监管力度
成本核算是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及依据,缺少成本核算,其它成本的考核、分析、计划及控制等工作将无法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核算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挖掘自身的潜在实力,调动核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正确意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不仅要重点抓住工程的进度及质量,还应重点关注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管理。对现有成本核算员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由企业对各项目成本的核算人员进行统一派遣,集中管理,以及进行定期性的学习、考核及交流,激励核算人员竞争上岗,将成本核算员的切身利益和工程项目区分开来,以构建正常有序的项目成本管理程序。
3、不断完善成本管理的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项目中各类经济活动均是根据合同协议展开。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不严格,则易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制定紧密周详的合同条款应必备的条件有:首先,应有专门并精通有关民法典规知识的管理人员。其次,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者的工作态度。最后,制定固定的合同标准规格。工程项目的合同主要有购货、劳务、委托加工、租赁合同及技术服务等形式。各种合同款项在成立前,应由技术、工程、财务、成本及合同等部门共同参与定稿,共同审核,使合同的各条款内容清楚,紧密细致。
4、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
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未合格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以及增强其的工作责任感。与此同时,应制定相关的约束及激励机制,为成本核算人员的职能发挥提供保障。项目成本的核算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中与项目成本有关的变更项目进行整理,并对此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定期性的向企业管理部门递交审核报告,便于企业及时控制项目施工的成本,了解项目施工的进展状况,防止工程完工后结算导致过多的损失。项目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加强项目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水平。因此,应加强提高建筑企业领导者的素质,尤其是项目工程中主要负责人的整体素质,组织内部领导者的交流与学习,互相吸取经验,不断提高管理者的水平。
5、加强施工团队的组织建设
建筑企业获取最高项目绩效的关键在于拥有一个高效合作的管理团队。建筑工程应根据动态及优化原则,组织项目管理团队。青年职工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坚实力量,其关系着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企业不仅要加强职工的技能培训,还应在此基础上加大青年职工的培养力度,委托经验丰富的老职员在施工项目中加以指导,使年轻员工快速成长。此外,企业还应大力开展全方位的员工教育培训,工程项目的经理部门应实施综合教育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文明工地及成本核算等相关知识,根据工程的开展进度进行整体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将此教育伸展到企业的各个部门,使各阶层的人员均掌握合同标准的要求,以符合项目工程对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努力培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充满激情及富于挑战性的团队精神,创造人才辈出、积极进取的良好环境,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
项目成本是我国建筑行业中进行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也是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很多建筑企业都不重视对于项目成本的管理,这些忽视就就可能体现在部门工作的管理不到位,以及对于成本管理的改变量不明确等方面。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全部内容,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任务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是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内容。是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出的意见。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提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各方主体参建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住建部工程质...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有哪几种?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
·老板拖欠工资属于什么案件
属于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可以经法院诉讼受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很多HR以及劳动者
很多HR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模式有一定的误解或有一定的误区,劳动者的权益即使被损害,自己也不知道,更加谈不上维权。所以我们一起来了解代通知金的补偿到底是企业或是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履行的赔偿。企业能否扣除员工代通知金?劳动者在一定意义上作为弱势群体怎样更好的维护...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工作期间,如果员工发生了意外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呢,之后企业需要为员工进行补贴费用,赔偿吗?这些都是需要相应的证明,法律对这些都会有相应的条文规定,相信现在很多人都对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有很大的兴趣,我们这就为你们展开详尽的介绍,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
·什么情况下员工不允许被辞退
什么情况下员工不允许被辞退《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