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出现法律纠纷,这一纸劳动合同就是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但是,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出现法律纠纷该如何处理?不签劳动合同仲裁证据都有哪些?其实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外,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信息
包括公司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但是该项目很难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劳动者事先必须先证明QQ或MSN的使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
与电话录音相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7)、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确实不能提供各种有利的证据的,可以尝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但是此办法劳动者可掌控的程度较低。其实,以上这些,有很多都是间接证据,其证明效力,还受诸如证据本身的效力、证据的来源、甚至证据的搜集方法等等的影响。但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或其它清晰的证据之前,不妨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搜集。项目当然也不止上面提到的这些,只要是能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搜集。以上就是不签劳动合同仲裁证据的具体详细回答。我国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相关问题的处理可能会比较繁琐,但这并不代表就没有处理问题的方法,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也可以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权。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通常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时候,需要同时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一定的加班工资。当然对加班工资的计算,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事情,劳动者自己也是要实际计算的,否则的话可能出现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而其中就会涉及到基数的确定,那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彰武市金科大厦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


·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因为长时间的工作给我们带来的身体疲劳和一些工作性质上的危险性,可能会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伤残。那么作为签署劳动合同的一方,受到劳动保障部分和《劳动法》的保护,自然会有类似于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疑问。那么本文将为存在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问题...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如何处罚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如何处罚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 1、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疫情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委投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劳动合同未期满辞退员工赔偿可以申请吗?
      劳动合同未期满辞退员工赔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


·工伤鉴定什么标准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鉴定什么标准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鉴定为一到十级,只要评残为十级就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一、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