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由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让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于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国,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严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异。国家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确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体现了国家的土地政策,也说明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是土地买卖,国家对土地使用享有最终处置权。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目前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基本采用拍卖、招标、挂牌方式。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依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未付清全部出让金前,土地使用者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期付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享有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指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土地权利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定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前采用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欲改变土地用途,已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土地使用者必须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在我国一共是从40年到70年不等的。可是到目前为止,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后的处理问题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以至于很多人都觉得所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基本上就是形同虚设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等于根本就是不受出让期限的限制的。


·我国西峡征地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关于征地拆迁的现象屡见不鲜,国家为了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征用人民的土地或者拆迁房子,但是对于征地后,会给予土地使用者或者房屋所有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关于我国西峡征地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一问题。一、关于我国西峡征地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谁,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谁,有哪些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 1、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宅基证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宅基证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征地类型有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当然林木用地也不例外,这些类型的征地国家都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1、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 ...


·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我国随处都可以看见有征地的情况,很多农村的土地一些田地,耕地等等农作物用地都被征收用于建设公共事业或者是一些建筑,那么关于征地来说很多人都知道是有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对于赔偿的标准并不知道多少。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征...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拿到国有土地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出让,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企业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还得缴纳一笔土地使用转换金。如果企业拿到的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则可能免收这笔费用。那么,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


·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
      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是遗产。继承时要看是否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还要分析该遗产能否被继承。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被继承人生前的享有,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遗赠?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


·土地承包合同法是什么?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法是什么?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