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靖西矿地征地补偿,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确定补偿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征用耕地的,一般按照征用其3年收入的平均水平的6倍补偿,征用水田的按照前3年平均收入的5倍补偿,征用旱田的,按照前3年平均水平的4倍补偿,征用荒地的,按照3年前平均收入的2倍补偿。

因了加强铝土矿采矿用地管理,规范铝土矿采矿用地行为,近日,靖西市就铝土矿采矿用地下发《靖西市铝土矿采矿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铝土矿采矿用地,是指为开采铝土矿而批准临时占用的土地。本办法适用于靖西市行政区域内铝土矿采矿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使用、复垦还地以及相关的用地管理。

《办法》明确了铝土矿采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3年,期限从采矿企业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采矿企业必须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办法》规定,铝土矿采矿临时用地审批权限为百色市人民政府。在用地报批前,采矿用地需取得国土部列入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采矿企业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办法》指出,采矿企业应当按规定到市地税局缴纳铝土矿占用税,并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用地期间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工程复垦期土地补偿费、生物复垦地力恢复补偿费。

《办法》共九章四十三条,分总则、用地报批、用地批后实施、用地补偿、土地工程复垦、用地交还、土地生物复垦、部门职责和附则。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年产值的五至十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长势参照邻近同类树种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年产值的计算,以当地基层统计年报单价为基础,由有关部门协商核定。对收获有大小年区分的经济林地的年产值,按征用前两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

6、防护林地不得征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该林种实际价值的十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被征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应尽可能待收获后进行施工。如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由用地单位按作物一造产值补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的作物,不予补偿。

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按当地统一房产价标准补偿,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积回建质量相当的房屋;

2、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晒场和其他设施,由用地单位负责回建或者拆价补偿;

3、迁移坟墓由用地单位给予适当的迁移费;

4、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面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3、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4、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减半计算。

征用荒山、荒地、宅基地及其他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根据《广西征地补偿标准》第三十一条征用城市(包括县级市)郊区的菜地、鱼塘、藕塘,须缴纳新菜地、鱼塘、藕塘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核实后,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征地时计算产值的各种农产品单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提出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被征地单位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乡级人民政府指导被征地单位管理使用,只能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它用或者私分。

第三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三分或者人均菜地不足二分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部分农业户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需要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数,按照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

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第三十四条因征用土地造成被征地单位人员口粮不能自给的,其不足部分,分别由建设项目所属的自治区、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解决。

第三十五条被征用的耕地原负担的农业税和粮食任务,在耕地被征用时相应免除。免除的粮食指标,属国家和自治区建设项目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属市、县建设项目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

综上所述,靖西矿地征地补偿,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前3年平均水平的20倍,征用林地的补助费减半,征用荒地,荒山的没有收入的土地,不补偿补助费,征用土地时的粮食单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报政府批准定价,对于土地管理局发出通知后建造的,不予补偿。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信用卡诈骗报案地是哪里?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信用卡的使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极为普遍。但是现在有很多犯罪分子把犯罪目标定到了人们使用的信用卡上,骗术更是层出不穷,有很多人都经历过信用卡诈骗。如果发现自己陷入了信用卡诈骗中,被害人应当立刻报警。那么,信用卡诈骗报案地是哪儿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有没有土地证不是能不能贷款的决定因素。 如果你的房子是比较新的,是大产权的,那么就是大土地证暂未分割到小户的情况,这样的房子是可以贷款的。 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售房,而你手里又没有小土地证,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贷款的。 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在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对土地进行操作之前,我们都需要对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所了解,如果遇到其中内容禁止的形式一定要及时停止操作,如果遇到不合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那对于我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什么内容呢...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的主要在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口多,能够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就大。安置房安置方式,户口...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一、土 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


·对于四川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


·抵押土地使用权能单独放吗?
      抵押土地使用权能单独放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须一起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


·农田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勐省镇、勐来乡、勐角乡、勐董镇、糯良乡,平均补偿标准:32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班老乡、芒卡镇、班洪乡、单甲乡、岩帅镇(含团结工委),平均补偿标准:20400元/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