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对于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有着许多的相关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中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形式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既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来解决,那么,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什么是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违背管辖的规定,管辖了其无权管辖的案件或者认为其他司法机关更适合管辖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审查权的法院提出要求该司法机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或更适合管辖的司法机关管辖的主张。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直没有涉及。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等均在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位,导致诉讼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刑事诉讼的公正、顺利进行。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进行分析、比较及合理的借鉴,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专门管辖的人民法院有哪些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一)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另外司法实践中,存在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应该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
(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如危害和破坏铁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犯罪案件,在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等。
综上所述,在我国有好多问题是需要不同法律来解决的,也许这个法律并不适合此类问题,那么就会用到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方式来解决,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来解决相应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国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是多久?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不会超过24个小时,一般是做出决定后马上就开始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后应该立即执行,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不过有些时候也是会免除死刑的,那究竟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被免除死...
·刑事诉讼法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侵权行为的案件,而如今是一个法治社会处理任何侵权行为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也是很多人去乐意选择的手法,而在起诉的时候在诉讼程序中按照《刑事诉讼法》是有时间规定的,那刑事诉讼法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规定...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拐卖儿童最高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理念,并且每个人都应将这一信念记在心上落实到生活中。野生动物是受到保护的,我国一直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行为,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一、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刑法》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电力设备,并不是单纯指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电力情况,比如电灯泡、电视机、电冰箱等等与电相关的家电。电力设备主要分为以发电设备、供电设备。这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有些因为使用不当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那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哪些2023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
·报假警拘留最少几天
报假警,情节严重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拘留一般不会超过15天。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