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实际工作中总会发生一些工伤事故

在实际工作中总会发生一些工伤事故,有的是一些伤害较大的事故,有的则是一些较小的事情,但是无论是何种事故都会耽误工作,相应的就有误工费,从而减少受伤人员的经济损失,那么,工作时手划伤误工费怎么赔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工作时手划伤误工费怎么赔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 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对于误工费的赔偿国家有关法律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只要自己的工伤得到确定,就可以申请误工费,所属公司就会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赔偿误工费,对于受伤人员来说可以尽量减少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领有工商部门颁发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遇到疫病经经治疗后具备复工条件,可用人单位却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哪些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给您做个解答。 一、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


·领取工伤保险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的。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方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


·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关于如果对认定不满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关于在此申请的问题。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 一、工...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2、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办理退休不用解除劳动合同书,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经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其指定的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